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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犯罪 法院将指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4-11 浏览:3836次

轻微刑事犯罪 法院将指定律师事务所

为在简易程序审判中保护被告人 权益----

本报讯 今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小偷小摸”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有望告别被告人只说完“没异议”“我认罪”两句“台词”,就等着领判决书的状态。本市海淀法院将率先建立刑事简易程序指定辩护制度,为轻微刑案被告人指定律师,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据了解,轻微刑事案件一般指根据犯罪事实,量刑幅度在3年以下的案件。经海淀法院对近5年的统计,此类案件已经占到该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65%左右。过去对于这种案情较轻,被告人主动认罪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都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然而,海淀法院的调查也显示,此类案件的被告人多为外来务工或无业人员,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缺乏、自我维权能力弱,自行辩护能力差。由于这些被告人几乎100%都没有钱请律师,所以很多庭审现场只能看到公诉人大段大段地慷慨陈词、引用法律,而被告人在法庭上只会在法官提问的时候,顺着法官的话回答“无异议”“我认罪”,而无更多的语言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按照法律规定,过去只有对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自己又没钱请律师的被告人,法院要为其指定辩护人,而对于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却无条件享受此项待遇。如何在简易程序高效审判的同时,切实保障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海淀法院协同海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共同建立刑事简易程序指定辩护制度,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他们的辩护人,从而保障这类被告人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判处的刑罚上的合法权益。

2007年海淀法院试行该项制度后,已经为68%的轻微刑案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明年该院将全面推广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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