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河南地利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的时候,发现许多问题,很多当事人的案子经过了一审、二审、再审、不断上访伸冤,经历的时间少则一年半载,多则十年八年,耽误的时间精力自然不用多说,有些当事人确实有理,还是输了官司,归纳如下:大概有以下十大原因:
一、自作聪明型
当事人纷之后,就在报纸、电视、网络上收集一些法律信息,有的当事人还买很多法律书籍看,一时间,认为自己把法律搞懂了,自以为是地打官司,结果是一错再错,本来是可以打赢的官司,结果输的一塌糊涂。
二、自顾自说型
当事人,不能只说自己想说的和爱说的话,而是要说法官想听到的、对方不想听到且无法反驳的话。只说自己想说的话,往往是在帮助对方。这些当事人把打官司当成了吵架和拉家常,往往适得其反!
三、生活经验代替法律逻辑型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两码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线,人就是自由的,但打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门规则下的各种环节与程序,这种环节与程序稍纵即逝。官司不是一个饭局,今天不能来还可以下次再聚。
四、到处咨询型
现在有这么一些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后,到处咨询律师,而且这种咨询往往是免费的。他们咨询之后,以为掌握了法律的技巧,其实不然。一个成熟的真正的律师,法律的技巧永远只会在他的内心而不是口头。
五、指望托关系型
一个官司打的面目全非,对方完全占据了主动,这个时候,你找关系也没用了。其实所谓的关系并帮不了什么忙,只是个顺水人情。当你的官司被动得要输的时候,关系也帮不了你了。真正给你结果的是法院,现在,还有几个法官为了真心帮你而丢掉他的饭碗?甚至是坐牢?
六、证明自己观点型
不少当事人找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的建议,不是为了得到法律专家的帮助,而是为了找一个律师来赞同自己的观点,找一个专业人士来证明自己的想法是如何的正确。这样的当事人,遇到过很多,他们要委托我,我总是说:你没必要委托律师,因为你并不需要律师。
七、不愿意花钱型
有人认为花钱请律师没用,有人只愿意用廉价的钱请律师。我常说,在能力许可的情况下,不愿意花钱请律师请好律师,不是一个理智的做法。
八、忽略程序型
对其他任何事物的信仰都可以是单纯的,唯独对法律的信仰需要技巧。法律通过程序才能实现公平正义,但程序其实就是技巧。
九、不总结教训型
有些人当时日恩官司一审败了,不总结教训,固执的错误到底,遗憾的是,他们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他人是错误的,法官是糊涂的。
总结如下:律师办案经验丰富,遇到的各种案例以及同行分享的各种案例足以使他们经验丰富的帮助当事人,用自己的智慧及脑力竭诚的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河南地利律师事务所是安阳一家关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侵权责任纠纷、非诉案件、行政案件等综合性实力强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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